English

港生产光碟须领牌照

1998-08-31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据新华社香港8月30日电香港海关发言人提醒光碟生产商,今后未领取有效牌照而在香港制造光碟属犯罪行为,所有在港生产的光碟必须印有永久标明代码,显示制造的来源。

香港海关发言人表示,政府已从今年5月29日起,给予光碟制造商三个月的宽限期,以用来申请牌照。目前,海关共接到59个牌照申请,发出了47个牌照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